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7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tq.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2564588-2597,电子邮箱:xxgk@shpt.gov.cn)。
一、概述
2013年,本区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两高一少”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印发《本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确定了行政审批信息、财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10项重点公开领域,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进行落实。区审改办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和市有关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区各行政审批单位根据要求编制了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区财政局积极推进全区“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做好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区房管局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信息公开,加强廉租住房政策标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等信息公开。区安监局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区民政局公开了募捐活动、受赠情况、款物使用等公益慈善类信息。
(二)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启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强化公文备案、月度统计、季度通报等工作制度,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属性认定梳理工作,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强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解读工作,出台《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并配套相关政策解读,做到细致全面、通俗易懂。
(三)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举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市有关处室领导进行授课,培训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开意识,增强了实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制度,深化考核评估的方法和途径,结合《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并优化考核评估指标,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全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增强了考核评估的权威性。开展2013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将评价权进一步交给市民群众。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个别部门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
(四)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完成“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全站改版工作,新版门户网站开设新闻、政务、投资、生活四大频道,政务频道设立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专栏。信息公开专栏设有专门导航,可快速链接至有关政府信息,从而切实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网站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6条,同比上升1.3%。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2385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2013年,本区制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区政府制定并公布1件,区政府各委、办、局制定并公布9件。促进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开《关于本区开展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2013-2015年)》、《关于提高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规范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公开《上海市普陀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上海市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普陀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
2、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公布《本区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8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42项。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的编制公布工作,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结果的公开面,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产品质量、绿化市容、文化市场、食品药品安全、收费标准、市政管理、民政工作、教育工作等方面行政许可审批结果。
3、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区级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预决算表及编制说明、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公开教育经费预决算报告。扩大区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中央、市、区三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分配结果。公开10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公开了《关于普陀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关于普陀区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公示公告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流程、供应标准、受理点等信息。
5、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公开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行政许可结果。
6、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公布污染源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环保违法处罚企业名单。
7、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加强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老年群体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近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预警的通知》等预警预防信息。
8、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通过“上海普陀”政务微博发布主副食品价格信息,开展大卖场商品价格信息专项公布工作,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等,接受社会监督。
9、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征地方案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制作铁路新村地块、洵阳新村地块旧改房屋征收工作宣传手册,供旧改基地居民了解相关政策,保障自身权益。在征收基地内设置上海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电子协议查询系统,向被征收居民及相关人员公开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征收补偿方案、补偿结果等征收信息,并督促评估公司做好初步分户评估结果公示,做到征收工作过程全透明,结果全公开。
10、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将学校招生计划、专业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公益慈善信息公开,公开各街道、镇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一览表》以及《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普陀区分会2013年度慈善基金支出明细表》。三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区卫计委公开了普陀区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并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了简介;区科委公开了普陀区科普教育基地一览表;区文化局公开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直属单位的基本情况。
11、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建立“党委政府联合发文”专栏,加强党委政府联合制作的文件信息公开。2013年,共制发党政混合信息115件,其中主动公开99件,主动公开率86.1%。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发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渠道作用,依照市民群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相关专题,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13年,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达6300041人次。
2、政府公报。发行区政府公报4期,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出版,通过区档案馆、区房管局、工商普陀分局、区税务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区图书馆和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5400份。
3、政务微博。完善普陀区政务微博群的建设,在新浪平台搭建“普陀区政务微博发布厅”,集合全区已认证的32家区级层面的委、办、局,街道(镇)和80余家基层单位在新浪微博平台的帐号,发挥区内各单位信息共享、联动宣传的作用。
4、公共查阅点。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公共查阅点和各街道(镇)公共查阅点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5、其他渠道。通过“普陀有线”电视、《新普陀报》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区民政局录制“2013年普陀区民生系列访谈”。区人社局、区房管局、区民宗办、区侨办等单位分别制作并派发了关于劳动保障、房屋拆迁补偿、少数民族、涉侨法律等内容的宣传材料。各街道、镇通过办报形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定期向社区居民发放,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本区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共1084条。
本区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3件,同比上升66.0%,其中当面申请393件,占73.7%,信函申请72件,占13.5%,网上申请65件,占12.2%,电子邮件申请2件,占0.4%,传真申请1件,占0.2%。
本区各行政机关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区房管局、区规土局、区府办、区发改委、区税务局。
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城镇规划、环境保护、立项审批、税务登记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已经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3件。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231件,占总数的43.3%;“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0.9%,两者合计占总数的44.2%;“不予公开”24件,占总数的4.5%。
其他情况273件。其中,“信息不存在”78件,占总数的14.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73件,占总数的13.7%;“申请内容不明确”67件,占总数的12.6%;“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1件,占总数的5.8%;“重复申请”14件,占总数的2.6%;“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其他情形10件,占总数的1.9%。
除去“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等其他情况,实际公开比例达到90.8%。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358.6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2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房屋拆迁安置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房屋拆迁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4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房地产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720次,其中当面咨询673次,电话咨询2151次,网上咨询896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3年,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统筹推进机制需要强化;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2014年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加强依申请受理点建设,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市民群众申请。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626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262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1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084
受理申请总数
条
53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393
2、传真申请数
条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2
4、网上申请数
条
65
5、信函申请数
条
7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53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3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5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31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78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73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67
7、“重复申请”数
条
14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24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5
(3)“个人隐私”数
条
6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13
9、其他
条
1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238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89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7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151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万人次
63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12
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1
行政诉讼数
件
4
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1
申诉举报数
件
0
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358.6
其中:1、检索费
元
293.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65.6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6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10
2、兼职人员数
人
5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0.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